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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县级中医医院建设的里程碑—记全国县级中医医院工作会议(1999年)

2023 年 2 月 24 日

1986年10月29日至11月2日,即国家中医管理局成立的前一个月,卫生部在湖北省沙市召开了全国县级中医医院工作会议,此后大家都称作沙市会议。这是建国以来第一次也是唯一的一次专门研究与部署县级中医医院建设发展的重要会议,会议对我国县级中医医院的发展产生了重大的作用和深远的影响。
  

为什么要开这次会议

第一,粉碎“四人帮”以后经过了十年的拨乱反正,卫生部门有条件也有精力来抓县级中医医院的建设。自1978年中共中央下发了56号文件以后,1980年卫生部在北京召开了全国中医和中西医结合工作会议,提出了中医政策的6个要点;1982年在衡阳召开了中医医院和高等中医教育工作会议,提出了坚持中医特色问题;1982年底召开了中西医结合和综合医院、专科医院中医科工作会议;1985年在合肥召开了第二次全国中医工作和中西医结合工作会议,制定了“七五”规划。1986年,中医工作的视线开始投向农村,农村中医的基础与基地又是县级中医医院,因此,县级中医医院的建设与发展便被提到了议事日程。
第二,中医医院在中医事业中具有重要地位,而县级中医医院又在整个中医医院中举足轻重,1985年县级中医医院占1455所中医医院的80%。县级中医医院是农村中医医疗的中心,科研和教育的基地,对乡镇和村级中医中药工作负有工作指导和人员培训的任务,起着联系城乡的枢纽作用。没有县级中医医院,中医事业就将失去农村这片广阔市场,但当时沙市会议前大部分的县都没有中医医院。
第三,“六五”时期中医医院恢复得较快,由1981年的587所发展到1985年的1120所,4年增长将近1倍。但在这种高速度中也出现了许多问题:一是不少县中医医院实际是由集体所有制的城关卫生院甚至乡镇卫生院改名而成,医院的软、硬件水平与规模都只相当于一个门诊部;二是专业技术无特色,人员素质差。当时卫生部曾通报批评了安徽省某县中医院,该院有职工225人,其中专业人员只有47人,中医药人员仅18人,医院调进的人员中有炸油条的、养路工、剧团琴师和三个目不识丁的小脚老太婆,医院因无特色又负担太重行将倒闭。这就向全国提出了一个县级中医医院如何建设与管理的问题。

  会议解决了哪些重要问题

第一,解决了要不要建县级中医医院的问题。会议报告指出:“一个县连一所中医医院都没有,八亿农民怎么能得到中医药的医疗保健”?指出这是关系到农村中医事业的发展,农民的健康和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卫生事业的大事情,因此建县中医院是由中国的国情和卫生部门的群众观点所决定的,如果撤消县级中医医院,农村中医医疗事业就将萎缩。没有了医疗,农村中医的教育与科研就皮之不存、毛无所附了。
会议高瞻远瞩,第一次提出了普及县级中医医院的要求:争取实现每个县有一所中医医院或民族医院的目标。就是这项措施和政策,使后来“七五”、“八五”的中医医院建设如雨后春笋,百舸争流。应当提出的是,沙市会议并没有在普及县级中医医院的问题上搞“一刀切”和“绝对化”,会议很客观、很实事求是地指出:“缺乏条件的边远地区和人口稀少的县,可先建中医或民族医疗门诊部。地市县在一个城市的地区,可集中力量先建一所中医医院”。
第二,解决了怎样建设县级中医医院的问题。根据1985年中央书记处“要把中医和西医摆在同等重要的地位”的指示精神,在县级中医医院的基本建设标准上,会议提出:其规模和标准应不低于当地同级综合医院,但可以全面规划,分期建设。鉴于当时我国的经济情况,新建的中医医院到底要达到什么规模和标准,会议经过反复讨论,实事求是地提出了一个最低标准:“床位不少于60张、临床业务科室不少于5个、医疗设备总值不低于10万元”。这在12年前是要付出很大努力才能达到的标准。这个标准有三个好处:一是使县级中医院有所遵循,各地主管部门便于通盘规划。二是由于这是个最低标准,沿海和经济发达地区的中医院并未受此限制,他们可以在此基础上建得更大更好。三是那些卫生院翻牌子的“门诊部式中医院”再也不能滥竽充数了,促使他们与当地政府共同努力来达到县级中医院这个标准。
衡阳会议最早提出了中医医院要坚持中医特色的原则,沙市会议则在此基础之上向前发展了一大步,将这一原则具体化并首次做了定性和定量的要求:县级中医医院的中医药治疗率(使用率)门诊应不低于85%,病房应不低于70%,领导班子中医药人员应占多数,临床科室的负责人一般应由中医药人员担任,中医药人员应不低于医药人员的70%。这些指标对于当时那些不知道怎么样来突出中医特色的中医医院来说具有极大的导向性和约束性,而且便于操作,对把握全国中医医院的中医方向起了重要作用,后来又被《中医医院分级管理标准》和《示范中医医院建设标准》所采用。
第三,解决了建县级中医医院是以集体所有制为主还是以全民所有制为主的问题。衡阳会议上提出县级中医医院可以国家办也可以集体办,并鼓励大家学习湖南省办集体所有制中医院的经验。沙市会议则明确提出:“县级中医医院以全民所有制为主体,其待遇应与县人民医院相同”。这种政策调整是有其深刻原因的。1982年~1986年,一部分省市为了建中医医院,纷纷将集体所有制的城关卫生院或乡镇卫生院改建为县中医医院,看起来这种翻牌的办法来得快,有的也办得不错,但相当一部分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中医医院。此外还有一个重要情况,当时我国实行高度集中的公有制的计划经济,医院作为福利事业由政府举办并投资。西医院从上到下都是全民的并由政府投资,而新建的一大批集体所有制的中医医院由于产权与经营权属于集体的,计委的基建费、财政的事业费、卫生的卫生事业费都不能拨给集体单位(少数为例外),医学院校的毕业生也分不到或不愿去集体所有制中医院,而且中医院的行政级别和待遇也比西医院低一级,县人民医院是科级,县中医院是股级,这些都严重制约了中医医院的发展。因此,卫生部从当时的实际情况出发,及时提出县级中医医院以全民所有制为主体,对已有的集体所有制中医院要给予充分的自主权和扶持。本人当时担任湖北省卫生厅中医处处长,湖北省率先在全国普及了县级中医医院,而且建立的都是全民所有制的中医院,沙市会议实际上推广了湖北经验。

会议的意义与重要影响

沙市会议是中医工作由城市扩大到农村的一个标志,是中医医院机构体系开始逐级分工的一个表现,也是中医医院对中医特色进行定性与定量管理的一个开端。会议解决了文革以后县级中医医院要不要建以及如何建设的问题。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沙市会议后的“七五”时期(即1986至1990年),全国每年新增中医医院140所左右,年递增率高达8%。  1990年至1995年,每年净增59所。从机构方面为今天的中医事业发展打下了坚实基础,也为全国中医医院在1990年以后转向内涵建设做了物质准备。此外,湖南、四川等省在会议后积极做工作,将一大批集体所有制中医医院转为全民所有制,改善了条件,加速了发展。
  县级中医医院发展壮大    任重道远

卫生部部长张文康同志指出:要加强县级中医医院的建设。12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和卫生中医主管部门的扶持下,我国县级中医医院蓬勃发展。到1997年底为止,全国已有县级中医医院1885所(含县级市),设置病床148061张,有职工226192人。1997年门诊接诊3.066亿人次,收治住院233.2万人,他们还承担了大量的救灾防病、预防保健、送医下乡、健康教育等工作,他们是农村初级卫生保健中一支不可替代的重要力量,为弘扬祖国传统医学做出了卓越的贡献。
星移斗转,沧海桑田。沙市会议以它的历史功绩载人史册。在市场经济的今天,在我国卫生资源总供给大于医疗保健总需求的新情况下,医院的竞争、重建乃至淘汰日趋激烈。县级中医医院又面临着实施区域卫生规划、国家医疗保障制度改革、走向社区人群、适应无情竞争等新的考验。笔者相信,一直在崎岖道路上奋斗与拼搏的县级中医医院,其大多数一定能够经受住考验与竞争,走向成熟,走向市场,永驻神州大地!

(原载于《卫生软科学》杂志  1999年第3期,作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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