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 年 3 月 14 日
2014年1月16日,在全国中医药工作会议上,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局长王国强强调,充分认识和把握中医药事业发展面临的“大势”,着力完善中医药事业发展政策和机制,全力推动事业发展。
●中医药发展“大势”:中医药发展正处在能力提升推进期、健康服务拓展期、深化医改攻坚期、政策机制完善期。
●中医药发展“大事”:不断扩大中医药服务覆盖面、不断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进一步转变服务方式、完善服务功能、丰富服务内容;紧紧围绕医改总体目标,努力发挥中医药独特作用;进一步解放思想、改革创新,着力完善中医药事业发展政策和机制。
●全面深化改革:正确、准确、有序、协调推进中医药改革。
●完善中医药发展政策机制:宏观上,着力建立健全中医药事业发展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机制。中观上,着力建立健全中医药服务的管理政策、中医药服务提供与利用的鼓励政策、中医药事业发展的筹资政策、中医药产业发展的优惠政策。微观上,将一切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政策机制,转化为服务百姓的具体措施。
充分认识和把握中医药事业发展“大势”,乘势而上、顺势而为
王国强表示,要充分认识当前中医药发展的“大势”,把握中医药发展所处的历史方位,科学谋划中医药发展的“大事”。
王国强指出,中医药发展正处在能力提升推进期,要不断扩大中医药服务覆盖面、不断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中医药发展正处在健康服务拓展期,要进一步转变服务方式、完善服务功能、丰富服务内容。中医药发展正处在深化医改攻坚期,要紧紧围绕医改总体目标,努力发挥中医药独特作用。中医药发展正处在政策机制完善期,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改革创新,着力完善中医药事业发展政策和机制。
中医药发展仍处在历史性战略机遇期,要从历史的方位、民族复兴的高度,紧紧抓住难得的机遇,乘势而上,科学谋划新时期中医药发展的“大事”,在谋大局中抓重点、定政策、建机制,全力推动中医药医疗、保健、科研、教育、产业、文化全面协调发展,进一步提高中医药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率。
充分认识和把握三中全会对中医药改革发展的新要求,解放思想、凝聚共识
王国强提出,要按照中央的要求,一是正确推进改革,改革要有利于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中医药服务的需求,有利于更好地推动中医药事业发展。二是准确推进改革,改革要遵循中医药自身发展规律,以问题、需求为导向,聚焦影响和制约中医药发展的关键问题,把握多元化和多层次社会需求。三是有序推进改革,对一些已经看好、看准的问题,就要坚决改、尽快改。对于一些目前还看不准、吃不透的问题,就要通过调查研究,试点探索,找到改革的路径和策略。四是协调推进改革,要注重改革的关联性和耦合性,统筹规划各个方面、各个层次、各个要素,处理好各方面的关系,使各项改革相互促进、良性互动、协调配合,既要坚持整体推进,也要注重抓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努力做到全局和局部相配套、治本和治标相结合、渐进和突破相衔接,实现整体推进和重点突破相统一。
以改革的精神、创新的思维,完善中医药事业发展政策和机制
随着国内外环境和事业发展发生深刻变化,一些制度、机制已经影响和制约了中医药事业发展,“总体来看,有利于中医药特色优势发挥的政策体系还不完善,中医药统筹规划协调发展机制还不健全,符合中医药特点规律和发展要求的法律制度体系还未形成。”王国强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完善中医药事业发展政策和机制’,是继党的十七大、十八大报告中提出‘扶持和促进中医药和民族医药事业发展’要求之后,再次将中医药放在党和国家改革发展全局的战略高度来安排部署,体现了党和国家对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更加重视,表明了中医药地位作用的不断提升,也抓住了推动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关键。”
王国强表示,宏观上,一要着力建立健全中医药服务的管理政策,如完善中医医疗机构分类和评价政策等;二要着力建立健全中医药服务提供与利用的鼓励政策,如完善中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探索建立中医药服务财政补贴制度,在医保结算制度中探索中医优势病种“打包付费”政策等;三要着力建立健全中医药事业发展的筹资政策,如建立稳定的财政投入政策,完善社会资本办中医的优惠政策等;四要着力建立健全中医药产业发展的优惠政策,如建立中医药健康服务业发展政策,完善中药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政策等。
微观上,要将一切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政策机制,转化为服务百姓的具体措施,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中医药服务的现实需求,不断培育新需求,引导激发和努力释放有效需求,为维护和增进人民群众健康做出新的更大贡献。(中国中医药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