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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也要命 巫医神汉亦杀人(1999年)

2023 年 2 月 25 日

    红十字是全球通行的人道主义标志,白衣天使是救死扶伤的生命保护神。但是,也有个别医务人员玩忽职守,酿成惨祸;更有某些巫医神汉和无证“医生”利欲薰心,草菅人命。随着法律知识的普及,中国公众开始关注保护病人的权益,新刑法和《民法通则》也对此作了明确规定。这里仅介绍几个已发生的案例,以警醒世人,让悲剧不再发生。

张冠李戴  左刀右开

某县人民医院外科张医师通知麻醉师朱医生去病房接膀胱结石病人陈某某到手术室做手术。朱医生到病房后与护理员都未核对病人,竟将另一个右侧腹股沟斜疝的病人张友元带进了手术室。主管这个疝气病人的进修医生刘某不问青红皂白,在外科张医师的指导下,并没有再核对病人和手术部位,就将腹部切开,结果怎么也找不到结石。后来外科主任到病房去时,发现膀胱结石病人陈远达正在那儿傻等着做手术呢,这才知道张冠李戴了。
杭州市某小学二年级女学生陈某某右眼患斜视症到当地一个省级医院的眼科中心去看病,今年1月该中心某医生与孩子家长商定对女孩的右眼进行矫正手术治疗。结果做完手术后小女孩一直叫喊左眼疼,因为两只眼睛都被纱布绑着,别人什么也看不到,家长怀疑地问医生:“是不是开错了眼睛”?那位医生第二天打开纱布一看,挨了一刀的果然是左眼。

割阑尾割掉子宫  女儿身不属红颜

1996年的春天,福建省龙岩市年仅6岁的小女孩黄某某在龙岩市某大医院做阑尾切除手术,粗心不负责任的主治医师将相距甚远、风马牛不相及的孩子的子宫当成阑尾给割掉了,酿成一起终生悲剧。女子没有了子宫,这一辈了将丧失生育能力,其今后的婚姻和正常心理发育及个人生活都会受到严重的影响。愤怒的孩子父母告上公堂,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一审判决:龙岩市这家医院赔偿原告黄某某及其父母166622元。双方当事人均不服,向省高级人民法院上诉。省高院于今年5月12日做出终审判决:判决龙岩市这家医院赔偿黄某某共计246622元,其中精神损害赔偿金为15万元。

纱布缝在肚里,院长错挨一刀

某县第四人民医院妇产科某医生,为来自本县农村的年仅22岁的产妇王月蓉做生孩子的剖腹产手术,按照规定做完手术是要清点手术时的纱布和手术器械的,以防意外。做完手术后这位医生不清点纱布和器械,旁边的手术护士提醒她少了一块盐水纱布垫,她满不在乎地说:腹腔里肯定没有,“我不喜欢带东西到腹腔里去”。在根本就没有核对的情况下,实习医生在手术记录上写上“清点纱布、器械对数”。那位医生也象模象样地在上面签了字。两天后,产妇发生高烧、腹痛、腹胀等症状,这位医生不仅不认真处理,还恶语挖苦产妇。产妇疼痛难忍,第二天只好转到县第一人民医院,10天后在这家医院作剖腹探查,这才发现并从病人的肚子里面取出来一块20×25厘米的大纱布垫。经鉴定为一级责任事故。可惜已经太晚了,病情已经严重恶化,这位年轻善良的农村女子3天后便离开了她老实的丈夫和出生才十几天的孩子。
一般人都以为医疗事故只出在病人身上,最近有一个医院的院长因为误诊,白白挨了一刀并把胃给切了,这也是对医疗部门的一个讽刺。山西省某医院的一位副院长长时间胃疼,本院和省里医院的诊断都说是胃癌,要尽早切除,以免发展成恶性肿瘤。于是他赶快做了食管下端及胃上部切除术。后来他拿着自己胃底贲门部的病理切片来到北京,找到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要求专家会诊,问肿瘤组织是否转移或恶化。后经专家们认真化验和会诊,告诉他他以前得的根本就不是癌症,而是炎症性病变。听到此结论这位副院长真是一副哭笑不得的样子,喜的是他再也不用每天担惊受吓怕癌症转移和恶化了。悲的是花了钱受了罪白白割了胃,再也还不了他正常的饮食机能与身体健康了。

体检“性病”损人名声  输液输的竟是煤油

某火车列车乘务员们集体体检,在本系统一个不大的医院里做检查,保健大夫张某宣布小×小×等4位女乘务员为“高度怀疑淋病”,立即停止出车,接受治疗。一石激起千层浪,她们在单位受歧视,有一个在出车时硬被领导叫下车,闹得满城风雨;在家里丈夫不理解,闹着要离婚。几个女子不服,她们找到了一个权威的检测机构──北京市性病防治所,重新进行检查。结果报告:“淋球菌阴性”“经系统检查排除淋菌性阴道炎”。拿着报告她们找到了本系统的那个体检医院,医院领导表示:在这个问题上工作是有疏忽,这种病不能轻易下结论,应该反复涂片,做细菌培养并结合病史和体征综合考虑,尤其是没有经过妇产科唯一经过性病知识培训的大夫的审核就下诊断是不对的。几位女列车员眼泪汪汪地说,医院虽然说搞错了,但我们在段里在社会上造成的名誉损失又有谁来管呢?
某省青草湖村女农民高秀珍到卫生院去做绝育手术,由于手术后不想吃东西,医生决定给她输液1500毫升,一般的液体是500毫升一瓶,共输3瓶。第一瓶输完了以后,要将第二瓶液体补充到第一瓶液体里面去,结果在补充液体的过程中,护士周某根本没有按照操作规程要几查几对的要求去做,误将煤油当作补液输入了病人的静脉,并且离开了病房,致使高秀珍严重中毒,虽经全力抢救终因煤油输入过多而死亡。当地将此确定为一级责任医疗事故,护士周某被依法逮捕,卫生院长被行政警告处分。

“二把刀”治死人命  “吹破天”吹进监狱

张学俭虽然有乡村医生资格证书,但没有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就天天给人治病。一日,县城关镇的姚合伟与妻子一起到县城参加物资交流会时,姚突然头痛,即同妻子一起到城关镇郑湾张学俭那里看病。这位“二把刀”给姚作了简单检查,就当作感冒治疗,并给姚输液。谁知在输液时,姚出现心慌、烦躁不安、恶心、出汗等症状。这时张正在与人下象棋,未予理会。等到液体输完时,姚已双手颤抖,不能走路了,等送到县医院时人已死了。法医鉴定姚合伟是因为输液反应引起循环衰竭而死亡。“二把刀”被公安局拘留,后县法院判决其赔偿15225元。
曲国华1996年从某卫生学校毕业后,未经卫生部门批准并未取得《执业许可证》,就迫不及待地在自家的街上开起了一家私人诊所。由于他疗效太差,很少有人找他看病,他就胡吹乱侃,说治好了多少癌症绝症,成了有名的“吹破天”。一天,农民庞志顺8个月的儿子突然脸色苍白,高烧39度,就抱到“吹破天”这儿来就诊。他来了以后看到小诊所条件太差,“吹破天”说的也不对路子,害怕耽误时间延误治疗,就执意要抱儿子到别的大医院去治疗。“吹破天”眼见要失去赚钱的好机会,硬是拦住去路说:“孩子问题不大,打一针退烧针就好了”。打完针后,庞还是要去大医院,“吹破天”拍着胸脯说:“我保证没事”。这样,庞就信以为真了。没想到孩子当天夜里11点钟竟再也没有醒过来。经公安机关侦查,死者患急性脑膜炎,因“吹破天”误诊误治延误时间而死亡,“吹破天”这下子把自己吹进了监狱。
湖南溪江乡的乡退休老干部朱传阶因为牙痛,找村里的乡村医生王某打针止痛。当时王某不在家,他的妻子高某见到天要黑了,就给老人家打了一支青霉素。因未做皮试,朱因过敏死于王家。

巫婆砍死亲妹妹  神汉蒸死老农民

《法制日报》1997年报导了这样一件事情:某村村民李老汉的二女儿这一天出嫁。亲朋好友欢聚一堂。婚礼上,李的大女儿李庆丽(28岁)突然来了“仙”,坐在门槛上大闹婚堂,声声“阿弥陀佛”,自称能治百病。这时,李的三女儿李艳梅(24岁)对其姐姐说:“你别再信教装神弄鬼了,谁相信你呀”。两方的亲属规劝无效使婚礼不欢而散。回到娘家后李庆丽仍大闹不止,对父母和亲属说她的三妹被李小二(1991年因犯杀人罪被判死刑)附体了,她要给妹妹治病,把李小二赶走。于是,李庆丽让父母和亲属等13人到西屋炕上跪着念佛,她把三妹拖到东屋用被子蒙住头,折磨两个小时。次日凌晨,李拽着其妹的头发,将其拖到外屋,操起菜刀,向其面部猛砍数十刀,将李艳梅的鼻了砍掉,又从其左耳垂绕颈部至右耳垂割了13刀,并将其妹舌头割下,前后折磨近40个小时,将其妹活活用刀砍死。这个女魔王后被警方逮捕。
《北京青年报》1997年还报导了另外一件事:72岁的张启理一个字都不认识,也无行医执照,但吹他有祖传医术,在农村非法治病20多年了。贵阳王宽村的班建平老汉患风湿病十多年了,这天把“张神仙”请到家里治病。张吩咐班老汉的几个儿子在屋后挖了一个大土灶,上面架上一口大铁锅,锅内放上他带来的“草药”并装满水,再将一口大水缸反扣在锅上,将缸底打出一个头大小的洞,在锅上放一张小凳,让班老汉坐在缸内,头伸出缸外,再将几件厚衣服将脖子与缸口捂严。准备好了后,“张神仙”就在锅下点火开始“蒸汽疗法”。刚开始,班老汉还有说有笑,一会儿水烧沸了,蒸汽都冒出来了,老汉嘴唇开始发乌,他挣扎着想把衣服推开,“张神仙”说“要蒸透才能一次性治好”。不一会儿班老汉已无力挣扎,只是张大嘴巴喘气,脸色发青,头渐渐地低了下去。班的几个儿子们一看情况不对,赶紧将水缸打破,将又烫又湿的父亲抱出来,班老汉已经咽气了。“张神仙”被儿子们送进了当地的派出所。

                   写于1999年,资料来源于《健康报》等报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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