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 年 2 月 25 日
摘要 中国入世在医疗和医药方面的承诺有:跨境交付、境外消费、商业存在、药品知识产权保护、进口关税、进口大型医药装备、开放药品批发零售等。入世后对中医药的影响是:会出现一批外资控股的医院及医疗保险机构,并引发我国私人医生快速增长。由于享受国民待遇,中国中医将大步走向世界。原因一是各国的传统医学尚难与我国中医匹敌,多数国家已无传统医学;二是中医境外办医的投资比西医少得多;三是许多国家的许多疾病因西医疗效欠佳而欢迎传统医药。由于学位等值,能使中医药院校毕业生合法地进入外国医学院校学习或临床执业。中医药教育是中国独有的,其到成员国去合作办学的前景十分广阔。目前在来华学习自然科学的留学生中,学中医的居第一位,每年约2千人左右,读本科约500人,入世后这个群体会有较大增长,将为中医教育注入可观的资金,同时会培养出一支对外教育队伍,亦会促进中医药教育的结构调整和资源优化。入世初期洋药军团会大举入主中国市场,进口药、独资药和合资药会占据绝大部分西药市场,日本、韩国等国的中成药亦会随之抢滩中国市场并争夺国际市场。加入WTO后中药出口很好。第一,成员国间的关税壁垒和人为限制被取消,中药可以合法平等地进入各国市场;第二,我国中药具有资源优势、劳动力低廉优势和价格优势,并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在中草药领域具有竞争力;第三,国际天然药物及传统药物市场在许多地区还是一片未开垦的处女地,市场开拓的空间很大;第四,我国西药94%靠仿制,入世后因创制西药新药费用太高,中国开发西药受到制约,仿制国外西药又要付出昂贵的费用,因此还须大量进口西药,政府必将大力推进中药出口贸易,以求药品国际外汇收支相对平衡,例如我国正在实施的中药产业现代化行动。入世后对中国药店的冲击很大。根据中国的承诺,我国的百货、超市等零售业已全部向外资开放,仅剩的医药零售业将于2003年1月1日对外开放,外商将在中国从事医药采购、仓储、运输、配送、批发、零售和售后服务。而医药零售的利润远高于超市百货。
一、中国关于开放医疗服务和开放医药的承诺
开放医疗服务的承诺
1999年11月15日中美谈判后达成“中国服务贸易承诺减让表”,中国卫生部门承诺开放医疗和牙医服务两个部门。具体承诺的内容如下:
(一)跨境交付:即一个成员国在自己的领土向其他成员国领土内提供服务,如旅游、电讯和医疗等。例如,通过现代通讯技术向别国购买医疗咨询、诊断、治疗和医学教育等服务。这样医生之间也可获得国际交互咨询服务。在市场准入和国民待遇方面都没有限制。
(二)在境外消费:在一个成员国的领土内,向其他成员国的消费者提供服务,如美国的居民到中国就医、中国的学生到日本的医学院学习等,市场准入和国民待遇也都没有限制。
(三)在商业存在方面,
(1)市场准入的限制。A:在水平承诺(即对我国各个部门都适用的承诺)中规定:中国境内的外国投资企业包括外资企业(即外资独资企业)、合营企业(即中外合资企业)和中外合作企业。中外合资企业中的外资比例不应少于该合资企业注册资本金的25%。外国企业在中国设立分支机构,暂不作承诺,除非在部门承诺中另有规定。B:中国卫生部门的承诺是:允许外国服务提供者与中方合作伙伴一起设立中外合营合作医院和诊所,允许外资比例不超过70%,即外资可控股,但不可独资,而且根据中国的实际需要,有数量限制。
(2)国民待遇的限制。A:水平承诺中规定,在视听服务、空运服务、医疗服务方面,对于目前给予国内服务提供者的补贴不做承诺(即中国政府对中外合资医疗机构不会给予对国内政府主办的医院的财政补贴)。B:卫生部门承诺:要求合营医院或诊所中,医生和医务人员的大多数为中国公民。
(3)自然人流动方面:市场准入除水平承诺和以下内容外不作承诺。允许具有本国颁发的专业证书的外国医生在获得卫生部许可以后,在中国提供短期的医疗服务,时间为6个月,并可延长至1年。国民待遇除水平承诺中的内容外,不作承诺。
开放医药的承诺
根据中美就中国加入WTO签署的协议,涉及医药行业的承诺主要有四个方面的内容:药品知识产权保护;2000年到2003年药品的进口关税从9.5%下降到6.5%;到2001年取消进口大型医药装备的特定产品招标管理;到2003年1月1日开放药品批发、零售服务,除了超过2万平方米的百货商店和超过30家以上连锁企业的不允许外资控股之外,其他不限制。 我国医疗市场对外开放已有10余年,目前全国实际开业的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约有200多家。这些机构的主要特点是:一是服务对象主要是外籍人士和部分国内的高收入人群;二是服务项目主要集中在全科服务,以及眼科、口腔科、皮肤科、骨伤科、妇产科、血液透析、影像诊断、国际紧急救援等专科服务方面,综合医院较少;三是机构类型以不设床位的诊所或诊疗中心居多,约占50%;五是地区分布虽然遍及全国19个省(区、市),但大多集中在经济发展较快的沿海地区和大中城市,如北京、江苏、辽宁、山东、广东等地;六是投资方主要来自美国、日本等国和我国香港、台湾地区。
二、加入世贸组织对我国中医药事业的影响
笔者认为加入WTO对我国的中医药事业利大于弊,得大于失,我们应尽早研究、因势利导。
(一)加入WTO对我国医疗市场及中医的影响
入世后由于拆除了中国的关税壁垒并享受国民待遇,境外雄厚的资金、人才和设备将进入我国,会出现一批外资控股的合资或股份制医院及医疗保险机构,并引发我国私人医生的快速增长,将对我国国有医院及医疗保险形成一定冲击,因为国有医院目前并不是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法人实体。为因应入世和医改,我国已将医院分为营利性和非营利性,今后可能还会沿着市场化方向继续分化。反之,促使中国的医疗市场必须与国际接轨,形成以市场为导向的优胜劣汰的医疗体系,影响并促进中国形成所有制与经营多元化、服务多元化的医疗机构新体系,国民将得到更为优良的医疗服务。
由于WTO成员国之间享受国民待遇和同等的准入规则,外国医生进来之日,中国医生亦可公平竞争走向世界。但因多种原因我国西医打入别国较为困难,而中医到境外办医则有优势。一是各国的传统医学尚难与我国中医匹敌,多数国家已无传统医学;二是中医境外办医的投资比西医少得多,又是一种高技术服务;三是许多国家的许多疾病因西医疗效欠佳而欢迎传统医药,崇尚天然药物。目前,在各国尚未开放中医市场的情况下,我国已在22个国家开办了46个中医医疗点,年诊治数万人次(仅据30所中医院校及附院的不完全统计),每年要派2千多名中医药人员赴境外工作。入世后医疗市场的壁垒和藩篱拆除了,外国的西医可以打进来,中国的中医也会走出去。当前需要做的工作是要进行双边或多边谈判,在医学院校毕业生资格与医师资格及准入医师考试等方面做出规定。
对中医药技术队伍的冲击。根据我国承诺,外资可在我国的合资医院中控股到70%,但其医务人员主要为中国医生护士。外方采用“本土化资源”战略,因其具有资本、体制和待遇福利上的优势,国有医院的部分高级专业人员可能会流失,目前广东和江苏浙江都有这种例子。
(二)加入WTO对我国医药市场及中药的影响
加入WTO后对我国医药市场和企业的冲击是极为强烈的。由于我国医药企业规模小,低水平重复严重,绝大部分未达到国际GMP的标准,产品科技含量低,很难与国外大型医药企业和跨国公司竞争。过去保护民族医药工业主要靠高筑药品进口关税来阻挡外国药品,目前已下调到24%(这在国际上已是很高了),今后5年内还要大幅度下降到5.5~6.5%的水平,这样,入世初期洋药军团会大举入主中国市场,进口药、独资药和合资药占据绝大部分西药市场,日本、韩国等国的中成药亦会随之抢滩中国市场并争夺国际市场。
加入WTO对中药出口十分有利。过去由于我国未能“入世”,不能享受WTO成员国之间的无歧视政策和最惠国待遇,以前中药出口不是受到各国法律上的限制、认证标准上的苛求,就是被高关税挡了回来,很多中药不是作为药品而是作为保健食品或食品添加剂出去,且很难进入外国主流医院和药店。
加入WTO后中药前景较好。第一,成员国间的关税壁垒和人为限制被取消,中药可以合法平等地进入一些国家的市场;第二,我国中药具有资源优势、劳动力低廉优势和价格优势,并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在中草药领域具有竞争力;第三,国际天然药物及传统药物市场在许多地区还是一片未开垦的处女地,市场开拓的空间很大;第四,我国西药94%靠仿制,入世后因创制西药新药的费用太高,周期太长,中国开发西药新药受到制约,仿制国外的西药又要付出昂贵的费用,因此还须大量进口西药,政府必将大力推进中药出口贸易,以求药品国际外汇收支相对平衡,例如我国正在实施的中药产业现代化行动(投资64亿元)和“973”中药复方科技项目(3千万元)。同时,中药厂为了生存会提高科技含量来加速出口,相当一部分西药厂也会转产或部分生产中成药。
对中国药店的冲击很大。根据中国入世谈判所做的承诺,我国的百货、超市等零售业已全部向外资开放,仅剩的医药零售业将于2003年1月1日对外开放,外商将在中国从事医药采购、仓储、运输、配送、批发、零售和售后服务。而医药零售的利润远高于超市百货,美国CBS等全球大型医药商业企业明年将大举来华占领市场,故中国的医药商业企业今年拼命铺摊设点,扩大连锁,以应对群狼入关的阵地战和价格战。但目前存在两个问题:一是较大的国有医药商店资金仍然十分有限,他们很难在短期内投资新办大批药店;二是靠国有医药商业企业难解燃眉之急,于是有的地方政府就鼓励个人办药店,北京市已有1283家药店,北京市药监部门今年公告社会,凡达到间隔350米、步行10分钟无药店的即可以新开1家药店。北京今年平均两天新开一家药店。问题是虽然个体药店建起了很多,但如果没有现代的连锁机制和庞大网络,在价格和质量上不具优势,跨国连锁医药集团进来以后这些个体的散兵游勇仍然一击即溃。
三、加入世贸组织对我国中医药教育的几点影响
(一)中医药教育可以公开平等地走向世界
入世以前,我国中医药院校在境外开办的中医药教育有三种情况,短期多、非学历多、民间合作(英国、美国、日本、澳大利亚、荷兰)。入世以后,根据国民待遇和市场准入原则,在双边或多边谈判同意后,成员国相互可准入教育,承认学历。
入世前,少数西方国家只承认中国6所医科大学的学历有效,并且不允许中国到他们国家办医学教育。入世后情况就不一样了,今年4月9日在柏林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德意志联邦共和国政府关于相互承认高等教育等值的协定》是中国在这方面的第一个协定。协定确认:两国高等学校在校生和已大学毕业的人员可以直接或在通过资格考核后进入对方国家高等学校继续学习或攻读高一层次的学位课程,其学分及学习或毕业成绩可以连续计算。两国的学士、硕士和博士学位等值,成绩优秀的中国学士毕业生在通过德国大学相关考核后,可在德国大学攻读博士学位。
学位等值,能使中医药院校毕业生合法地进入外国医学院校学习或临床执业。中医药教育是中国独有的,我们到其他成员国去合作办学的前景是非常好的。
(二)中医医疗和中药走出国门带动了中医药教育的向外发展。
由于WTO成员国之间享受国民待遇和同等的准入规则,外国医生进来之日,中国医生亦可走向世界。因多种原因我国西医打入别国较为困难,而中医到境外办医则有优势。
入世后中药出口前景看好。
中医和中药大步走向世界,必然拉动国内中医药教育的需求与培养。当前部分国家和地区来我国招募外语好、动手能力强、科班毕业的中医中药人员,即是一斑。
(三)来华学习中医人数增加,为中医教育注入了资金。
目前在来华学习自然科学的留学生中,学中医的居第一位,每年约2千人左右,多数为短期学习,少数读本科(每年约500人)。入世后这个群体会有较大增长,将为我们注入可观的资金,同时会培养出一支对外教育队伍。
(四)促进中医药教育的结构调整和资源优化
我国中医药教育几十年计划经济积累下来的体制性结构性矛盾较难解决,在师资、教材、专业、学制和临床能力方面存在诸多问题。入世后,在市场经济加速的内部动力和与国际接轨的外来压力的撞击下,国内国外这两个市场会引导调节我们的资源配置与结构重组,市场不需要的学校和专业会萎缩甚至停办,在传统中医、中药和针推专业之外的涉外、管理、营销、信息、全科、专科、护理等专业会有一个蓬勃的发展。
(五)外资和民营医疗机构大量增加,国有中医院人才流失
医疗市场的竞争必然带来卫生人才资源的竞争,入世后外资和民营医疗机构大量增加会加剧这种竞争。高工资高福利公平竞争的体制和利益激励的机制会使一批专业骨干从国有中医院涌入合资或民营中医院。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课题组2001年对127家非营利性国有中医院调查,35.6%的院长希望到营利性医院当院长(四川和江苏高达41.4%),他们认为营利性医院自主权大、经营灵活、待遇高、效率高。博士和硕士学位的医生有66.7%和50.4%希望到营利性医院从业。上海徐汇区民营私立医疗机构的执业人员中,博士占三分之一、硕士占三分之二、中高级职称占95%。这些都会加大国有中医院的外部压力,技术骨干的稳定面临较严峻的形势。
(六)我国中医药人员总体趋于饱和,今后毕业生就业形势严峻
我国教育实行扩招并提高收费以来,中医院校的招生数激增,少数条件较差的中医学院也要办成“万人校”。当前部分毕业生有的待业,有的改行,有的考研(隐性失业),以2000年为例,需方(市场)在减人,全国卫生机构中医药人员由1999年的508048降为506075,减少1973人。而供方(中医院校)则激增11万人(招生111604人:中医药院校本专科22835、西医院校招中医本专科5809、函大夜大14860、中医药院校研究生1887、中医药学校中专56214、西医卫校招中医中专9999)。此种情况如不控制,后果是造成社会和家庭的资源浪费、加剧中医药全行业的就业压力、引发中医医疗市场的无序竞争和混乱,产生中医毕业生水平的贬值。市场经济绝不是不要政府和计划的经济,供给与需求的严重失调会引出经济或社会的严重后果,戕害事业与学术。
加入WTO后,为了生存与竞争,我们的中医中药必须与国际接轨。国外资金、人才、技术、医疗保险的进入,会对我国中医中药的管理与流通体制、资源配置、法规标准、教育模式和科研方向等产生重大的影响,古人云:“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我们必须做好准备并作相应调整,这样方能主动适应,趋利避患。
(2003年9月20日在成都举办的中医药国际科技会议上的大会学术报告)